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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开庭公告

法律科普丨这些法律知识与你我相关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罡兴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冒名顶替入学上岗等正式入刑;侮辱、诽谤英烈入刑;袭警罪正式明确....这些新规与你我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英烈名誉不可侵!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


守护公平正义!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

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

让祖国花朵不受伤害!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七条)

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伦理底线不容突破!


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九条)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一条)

另有危险作业罪、妨碍药品管理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其他补充的罪名,宪法修正案的施行是法律的进步与完善,望大家多加关注,了解这些与你我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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