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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罡兴律师事务所

为总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生动展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实践,挖掘、提炼、培育和推介一批标杆性创新举措案例,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挺进,以司法改革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举办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主要针对2017年以来,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四五改革纲要”和“五五改革纲要”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改革创新成果。既可以包括入选过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司法改革动态等的经验做法,也可以包括新近探索形成的有益举措;此前举措优化升级、取得新成效的,也可以系统梳理后整体报送。

此次评选活动将坚持创新性、便民性、实效性标准,重点评选符合以下标准的改革举措:一是出若干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契合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部署要求,适应新发展理念,符合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案例;二是通过“微创新”“小切口”改革,有效服务人民群众、解决审判执行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堵点痛点,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案例;三是改革举措取得可复制、可推广成效,并形成制度化成果,具有较强的借鉴启示意义和探索转化价值的案例。评选工作全部结束后,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评选结果,并适时组织召开总结颁奖表彰会。

本次评选活动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将以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主体,积极组织辖区法院推荐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推荐和评审情况,视时视情公示候选案例,征求社会各界对改革创新举措的意见建议,届时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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